四的法則
The Rule of Four
作者:伊恩.柯德威、達斯汀.湯瑪遜
原文作者:Ian Caldwell、Dustin Thomason
譯者:劉泗翰
出版社:皇冠
出版日期:2006年07月31日
大綱:
普林斯頓大學生保羅的研究主題是一本古書"尋愛綺夢",這本書在保羅之前也有一樣狂熱的份子研究過,但這本古書實在太難了解,所以一直沒人解出它隱藏祕密,之前的研究學者成為保羅的指導老師,贊助者,希望他能解開他們一生所未能解開之迷。
終於在謎底即將揭曉時,發生了命案,及論文剽竊等事件,保羅的好友湯姆的父親也是狂熱研究尋愛綺夢的學者之一,因車禍過世,保羅希望湯姆能跟他一起研究,完成他父親的遺願。湯姆本來抗拒,卻又不知不覺走上父親的後塵,忘我的解迷,造成人際、愛情、課業,甚至生命等各方面的危機。
佳句:
1.文學是讀書人的騙術,是專騙大學生的賭博紙牌。
2.為了讓犧牲有價值,結果犧牲更多。
3.別人對你的認識,永遠只限於你讓他們看見的部分
心得:
這不是一本好看的書。
這是兩個作者的第一本書,所以塞了很多東西,偏偏塞的東西又不是一般人所熟知的,至少對我這個外國人來說,裡面提到的藝術人文都是陌生的要命,說不定抓幾個普林斯頓的學生都不知道那些人是誰,寫過什麼、畫過什麼。感覺超賣弄。而且時間現在與過往穿插,有時會覺得不太順,最後的大追殺真的讓我覺得無聊。
丟一句很狠的話:主角都是讀書讀到頭殼壞掉的人。
另外一個不太爽的點是,作者企圖塑造四個好友的校園冒險,但我最後只看到保羅和湯姆一國,保羅是個人格自卑又有點扭曲就算了,吉爾和查理那麼罩他們,還為他們"拋頭顱、灑熱血"最後湯姆竟然冷淡對他們讓我不高興。雖然畢業會讓人的感情變淡是現實,但是小說難道不能保留一點希望嗎?
如果可以建議,這本書拆成兩本,一本寫湯姆和女朋友的愛情故事,歸在言情小說其實有足夠的點,美女和書呆子,還有對付愛人的嗜好比對付100個狐狸精還要累的情節,就順勢叫"尋愛綺夢"吧!反正這個古書的名字也夠像B級電影的片名。
另一本就把解迷和校園大逃亡寫成青年版的成長故事,對學問產生疑問與追尋是好事,和朋友一起找尋真理更是美妙的經驗,繼承父親的遺願,最後發現十五世紀的文藝品,不就是迪士尼勵志電影嗎?
偏偏兩個合在一起變成四的法則,兩邊都不著岸,真的覺得好難看。